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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政 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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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到古镇镇投资与办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的政策,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以及享有经营自主权。
- 根据国家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规定,凡是属于鼓励类的项目,可以免税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及自设内外销比例。属于允许类的项目,产品直接100%出口的,其自用的生产设备也可以享受先征税后退还政策,分五年退还完毕,每年退还20%的税额。
- 新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属国家鼓励发展项目,允许发展的合资、合作、独资项目,投资者可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自选确定和调整产品的内外销比例。
- 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应纳房产税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起,免徵房产税三年。
- 新办的“三来一补” 企业经省科委认定为高新科技企业的,报请税务部门,可自投产年度起免徵两年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国外、香港、台湾商户)在100万美元投资额的(澳门商户40万美元即可), 可申请输一辆自用直通港、澳货车或小汽车。超800万美元可申请2台,2000万美元可申请3台(澳门商200万美元可申请2台,1000万美元可申请3台)。
- 外商投资企业可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免二减三的优惠税收政策。
- 目前以“三来一补” 方式投资的进口生产设备,皆可免税“进口”。
服务承诺:
为了方便投资者投资置业,镇内设有投资机构,为外来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包括有关政策、法规及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咨询,代办立项、申请用地、申领工商执照、办理出境签证、代理报关等业务。
- 由市级审批的鼓励项目,自投资者提供齐全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申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涉及环保、消防特殊审批的项目除外);申办“三来一补”项目,属审批权限的,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在予以批复协议书批文,完成后向(涉及环保、消防特殊审批项目除外)中山市工商局申领“对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属国内投资项目,如提供资料齐全,建筑防火审核合格(涉及环保问题的项目除外)7个工作日内便可审批完毕,并发出工商营业执照。
- 全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各行各业公开办事程序,并实行服务承诺制度。
- 在古镇投资的国内外投资者子女在本镇就读,享受与本镇公民同等待遇,并可安排一定指标入户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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